SSI ļ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IPO资讯 >> 正文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原因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在审核中关注到,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2010年9月间,无自有生产场地。报告期内,你公司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向关联方纳德电气租赁。至报告期末,租赁厂房的面积计16438.59平方米。

2010年5月,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挂牌出让程序竞得面积20092.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部分现有厂房整合。2010年9月,你公司购买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宏祥北路83弄1-42号的厂房,建筑面积5378.21平方米。2010年11月,你公司购买了纳德电气位于上海市衡安路668号的8号厂房,建筑面积6726.26平方米。目前,你公司办公、研发用房仍为向纳德电气租赁,租赁面积占你公司全部经营面积的22%。

鉴于经营用房产长期向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关联方租赁,你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本文地址://ipo.askci.com/2011-11/03/143122115977607.shtml


相关数据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