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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对上市公司技术变化披露方面有特别要求,其具体披露要求是怎样的?

 
 
 
   当上市公司出现以下几方面使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1)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辞职或者发生较大变动;
    (3)公司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经营模式等面临被替代或被淘汰的风险;
    (4)公司放弃对重要核心技术项目的继续投资或控制权;
    (5)深交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有关核心竞争能力的重大风险情形。
    另外,当上市公司独立或者与第三方合作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或者对现有技术进行改造取得重要进展,对公司盈利或者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应及时披露该重要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文地址://ipo.askci.com/2011-07/25/14161445469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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