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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借力资本市场推动创新创业

 
 
 
    创业板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纳斯达克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

自2009年10月底启动创业板以来,截至2011年10月底,已有271家企业上市,使深交所创业板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IPO融资最具活力的板块,其影响之广泛远超过融资本身。

据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开展的“全国创业风险投资调查”统计,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行业,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管理资本总量,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截至2010年底,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基金)达到720家,较上年增长25%;管理资金总量2406.6亿元,较上年增长49.9%;其中,来自于当年新募基金的资本量为281亿元,较上年增长20.1%,平均基金规模达到3.3亿元。据中国创业投资统计报告,2011年7月份,中国市场共披露24支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327.36亿元人民币,较上月增长了67.45%。影响

民营资本比例不断攀升

截至2010年底,政府出资与国有独资投资机构出资合计占比37.6%,较上年略有下降,民营资本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所占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政府财政出资比例上升0.9个百分点,国有独资投资机构出资比例下降2.3个百分点。由于政府引导基金力度加大,加快吸引了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截至2010年底,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出资234.07亿元,引导基金支持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达到170家,引导带动的管理资金规模达924亿元。

风投资金形成伞状化网络

一些大型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集团)通过设立母子基金的方式,加大资金杠杆化率。2010年,全国共有61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集团),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或与其他投资主体(如大型生产、商贸企业)联合设立子基金278支,总资产规模达987.6亿元。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集团化、伞状化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网络。

风投活跃度提升16.9%

截至2010年底,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累计投资8693项,较上年增长16.9%,其中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数达5160项,约占投资总数的59.4%;累计总投资额达到1491.3亿元,其中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金额为808.8亿元,占总投资额的54.23%。

高新技术产业成风投热点

2010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其他行业、传统制造业、新材料工业、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金融服务等五个产业。前十大产业占投资总金额的75.8%;其中,传统制造业仍保持高比例,新材料工业、消费产品和服务、医药保健、生物科技等产业发展迅速,但医药和生物科技占比仍然较低,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光电子与光机电一体化则保持了2009年的发展态势。其他行业跃居创业风险投资首位,主要是源于近年来以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技术为手段的新兴服务业态的出现难以再采用传统的分类方式界定,如以团购网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类、动漫创意产业等目前都归入到其他行业。

创业风险投资重心后移

2010年,创业风险投资对成长(扩张)期的投资金额占比高达49.2%,对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投资金额仅占27.6%,低于2009年的32.7%。尤其是创业风险投资对种子期阶段的投资出现较大下滑,投资金额降低至10.2%,与2008年水平相当。

上市成为风投退出主要渠道

2010年,创业板新上市企业117家,65.8%的企业获得创业风险投资,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93.51%。中小板新上市企业204家,56.4%的企业获得创业风险投资,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86.96%。此外,有131家企业参与了“中关村非上市公司代办转让系统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已挂牌和通过备案企业89家,已披露信息的企业中,获得VC投资的企业约占40%。挑战

国外“智库银行”瞄准产业竞争制高点

世界产业经济形态的递进,正经历着从产业经济形态递升到技术经济形态,再跃进到知识经济形态的过程。我国的产业形态目前主体是产业经济,部分行业或领域处在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混合状态,少部分领域处在技术经济形态,知识经济还只是曙光乍现。

产业形态越高端,它所对应要求的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越高。目前欧美发达国家不仅提出了知识经济概念,而且着手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银行。其实质就是着眼于未来知识经济形态的竞争,把最有活力,最可能产生发明创造,形成新的产业的成果,运用金融创新的手段和工具把人类最新的研究成果纳入囊中,从创新源头上控制、抢占未来产业竞争的制高点。这类有复杂国际背景的金融资本,在还没有形成知识产权阶段,就介入一些创新异常活跃和敏感的领域,建立智库银行,这决不仅仅是控制知识产权的问题,这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遏制与控制,是非常隐讳却致命的。这些动作的背后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支撑,是难以想象的。这些动向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和重视,及早采取对策。

优质上市资源外流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21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了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中关村非上市公司代办转让系统的股份报价转让”一整套功能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它们在扶植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各板块功能定位多以企业规模划分,导致中小板和创业板间功能定位含混不清,板块特色不够突出和鲜明,影响了它们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创业板虽然突出强调了稳健和成长,但对科技创新主导不够,使得大量规模稍小、赢利能力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却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别是网络型企业,不得不寻求海外上市。这些优质上市资源的外流,以及它们在寻求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障碍,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创业板在实践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方面的影响力。建议

弱化上市企业的当期盈利水平

突出创业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性产业的功能定位,以区别于中小板创新创业的功能定位。坚持以“四性”原则选择创业板上市企业:强调上市企业的成长性、创新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性产业特征,弱化上市企业的当期盈利水平。建立创业板与场外非公开市场对接的制度。

建立预警退市制度

坚持以市场化机制确定股票发行定价制度,尊重市场价值判断。重视并加大投资风险警示教育;加强对上市企业的诚信教育,严格对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监管;对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诚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净资产的企业,坚决实行预警退市制度,通过不断逐除劣币,提升创业板市场价值。鼓励具有诚信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再融资和实施股权激励。

实行企业保荐人“问责”制

实行上市企业保荐人与企业股票市场表现挂钩的制度。对被保荐上市企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约谈、警告、退市处罚的企业保荐人,给予公开谴责等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取消保荐人资格。建立保荐人发掘保荐优质上市企业的市场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上市企业质量,降低市场风险。

规定创投企业投资期至少三年

实行投资创业板(包括中小板)企业,至少锁定三年期监管制度。三年锁定期不以企业上市时限为依据,若投资期限届满三年,上市后随时可以解禁,引导和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和战略投资者投资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执行国有创业风险投资豁免国有股化转社保基金政策,实行双标准审定,自动豁免的审批制度,即“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时满三年”,减化审批程序,降低市场成本。

政府借力资本市场推动创新创业

当前我国正处在产业经济形态转型升级高度活跃时期,对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提高。面对重大机遇与挑战并存之际,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应借力资本市场发展经济,推动创新创业。着力围绕“孵化、抚育、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性产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创造政策环境和条件,加大资源配置,集聚创新要素,从源头上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活力与产业竞争能力。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应厘清功能定位,着力扶植种子期和起步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引导社会投资重心前移。邓天佐

本文地址://ipo.askci.com/2011/12/02/15171143380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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