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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创业板公司需进行信息临时报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下述事项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1)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作出决议;(2)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3)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同时,对上市公司发生了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该事件虽然董事会及监事会尚未作出决议,或尚未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但该事件出现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漏,或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等情况,这些情况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也应当就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及时披露。
 


本文地址://ipo.askci.com/2011-07/12/152110318769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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