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IPO获批6个月内,承销商和发行人可灵活安排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这一消息是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责任人近日证实的。
据了解,伴随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市场约束机制不断加强,新股破发现象增多,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的一级市场风险不断提升。
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此规定的推出,能够加强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强对承销商的管理以及承销风险的防范,便于已上市公司再融资挑选合适的发行窗口,有利于承销机构更加勤勉尽责地做好服务。(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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