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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业重组遭遇利益问题

 
 
 尽管主管部门一直鼓励汽车企业加速进行兼并重组,但并购过程中的风险正在增大。近日,长安汽车集团意图转移昌河铃木汽车的轿车生产资质一事,遭遇后者员工反对,最终以长安汽车退让暂时告一段落。

  1月17日,长安汽车联合景德镇政府发表公告,表示昌河铃木汽车的轿车生产资质、生产基地和品牌维持不变。目前昌河汽车的紧张局面得到了缓解,不过这一事件仍折射出汽车重组过程中文化融合的重要性。长安汽车自2009年11月成功重组昌河汽车以来,对后者整合似乎并不成功,而轿车生产资质转移最终成为事件的导火索。

  冲突

  新年刚过,昌河员工便与长安叫上板。1月13日,昌河汽车旗下昌河铃木公司的轿车生产资质,即将被转移到长安集团其他公司的消息不胫而走。据悉,这一决定未经过昌河职工代表大会,也未知会当地政府,从而引发数昌河千名职工对长安汽车的不满,并与由长安派驻昌河的总经理李黎发生肢体冲突。
  作为景德镇支柱企业,昌河汽车事件引起当地政府重视。13日,江西省发改委官员专程赴京呈送《江西省政府关于要求将昌河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汽车企业生产资质保留在江西的函》,并向国家发改委进行了汇报。

  得悉事态严重,长安集团董事长徐留平、总裁邹文超于15日飞抵江西处理,并与景德镇政府和昌河汽车高层紧急磋商,希望该事件能得到最终的解决。
  1月16日长安汽车、昌河汽车、景德镇市政府三方磋商中,长安集团董事长徐留平还作出“更换现有来自长安集团的管理层人员(李黎)”的承诺,新的昌河汽车总经理“将来自昌河汽车内部”.不过昌河汽车一度提出,如果长安方面无法满足职工诉求即脱离长安,昌河汽车及昌河铃木的领导班子将计划集体辞职。
  经过艰难谈判,最终各方于1月17日发布了最新公告。在该公告中,长安集团承诺对昌河汽车“七个不变”,其中包括昌河汽车作为独立法人地位不变,昌河汽车与日本铃木的合资合作不变,以及昌河铃木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等都不变。

  此外,昌河汽车的高层管理人员也进行了调整,长安昌河汽车原总经理李黎被调离昌河汽车,在昌河汽车新一任总经理产生之前,景德镇市副市长黄康明代理工作。据悉,新任总经理将从昌河汽车内部产生。
  上述结果基本与国家发改委此前答复一致。国家发改委称,长安集团提出的撤销昌河铃木公司及变更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意见,未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商,未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国家发改委不予发文。
  但昌河方面提出的脱离长安集团的愿望,并未获得发改委支持。国家发改委同时建议:“下一步长安集团应与江西省、景德镇市积极协商,共同将昌河汽车做大做强。”

  争夺轿车项目
  昌河汽车突然发生的员工反对事件让很多人吃惊,尽管2011年国内汽车产销增速降至13年新低,但考虑到产销规模早已突破1800万辆,实际真正实现了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基本都能保持盈利,昌河汽车经过长安大力输血,正逐步扭亏,似乎正行进在正确的道路上。
  具体而言,引发此次事件的导火索就是一份轿车合资企业生产资质。近年来,在我国将汽车业列入存在产能过剩风险的行业之后,主管部门即开始严格控制新上汽车项目。2011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删除,此举表明政府将开始严控新上合资项目,以推动国内企业发展。

  长安汽车为什么想要转移这份资质呢?原来长安汽车集团正计划将合资企业长安福特马自达一分为二,成为两个合资公司,分别是长安福特和长安马自达。这里增加一个合资企业,就涉及到轿车生产资质的问题。
  恰好长安汽车可以腾出一个名额。早在2009年11月,长安汽车整合了中航汽车旗下的哈飞汽车和昌河汽车之后,关于长安铃木和昌河铃木的重组事宜就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一旦整合成功,刚好可以腾出一个轿车生产名额。

  长安的“如意算盘”是将腾出的资质转移给长安马自达,并于今年上半年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岂料这一行动并未与昌河汽车员工进行沟通,方案尚未批复即提前泄密,最终引发矛盾。
  很多员工担心,这样的资质转移将导致多数员工失业,遂于当晚提出强烈反对。据昌河员工称,在此期间,职工与昌河原总经理李黎发生肢体冲突,致使李黎发出过激言论,言语中其将自身放在与昌河汽车对立的立场上,致使后来昌河汽车员工对此纷纷发难。

  该事件的第三个利益相关方,昌河汽车所在的景德镇市政府及江西省政府显然不愿坐视当地主要汽车资产的流失,成为事件推波助澜者。昌河汽车内部人士介绍,昌河汽车产值每年占到当地政府G D P的30%以上,自成立以来累计为当地上缴税费30亿元以上。

  重组难题

  这起事件中,长安汽车与昌河汽车互相指责。昌河汽车指责长安汽车“背信弃义”:按照其说法,长安集团承诺重组后品牌和渠道保持不变、经营班子保持不变、供应体系保持不变等六不改变---当初长安集团董事长徐留平有“长安、哈飞、昌河将三箭齐发”的说法。

  长安则认为,员工明显是被昌河中高层利用了。2009年,昌河汽车负债高达六七个亿,加入中国长安后,2010年该公司已从7亿亏损降至1 .8亿,而2011年则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近100万元。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员工收入稳定,有什么理由让员工如此反对?

  实际上这个事件引发的问题是究竟谁代表昌河汽车?一般来说,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最具代表性,但昌河自2009年被长安整合之后,这两个人选都是由长安来任命的。
  长安计划转移昌河铃木生产资质一事,由他们任命的管理层肯定是知道的,但是可能他们并未与来自昌河的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进行沟通,由此引发冲突。
  该事件再度揭示出汽车企业之间并购的复杂性。可以看出,长安对昌河历时两年的整合并不成功。一般来说,一个成功的企业,其管理者与员工二元结构中,一定存在较好的协调和共同诉求。但是,在长安对昌河的重组中,管理者代表长安,员工代表昌河,这种关系不仅未能协调,反而演变成了对立关系。

  这种对立情绪的长期存在,造成长安对昌河的重组难以取得真正成功。长安和昌河尽管是隶属关系,但在市场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且这种竞争曾持续多年,很难在短期内转变成合作关系。
  另外,昌河和长安之间未能建立信任关系,昌河可能希望得到长安更多资源支持,而长安则从集团层面考虑调配资源,这种出发点的不同决定了双方理解的不同。一旦昌河认为长安资源给得不够,同时又认为自身资源被不合理调配,这种不对称的交换,就会引发激烈的反抗。转移轿车资质一事不过是一个导火索。

  汽车企业重组之后的整合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目前来看,尽管中国企业有政府撑腰,但这种整合难度同样非常大。这里面牵涉的利益太多,如何在利益纠葛中建立起信任,如何真正深入企业,显然,长安并没有做好整合的一切准备。

  重组还需市场之手

  《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拉开了中国车企之间的兼并重组序幕,前几年,由于汽车企业往往在地方政府产业规划版图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在政府鼓励“四大四小”兼并重组中,行政主导的影子无处不在。在当下的汽车产业竞合的格局中,市场力量和地方行政力量的推动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当代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独特图景。

  虽然在政策的推动下出现了长安和昌河汽车这样的企业航母,但行政主导的兼并重组是否能起到1+1> 2的作用是个很大的未知数,而昌河事件给出了答案的提示。昌河和长安重组前的产品结构本来就高度重复,本就不符合长安的“产品互补型”策略。但政策之手将两者捏合在了一起,造成了后面难以整合的局面。

  而且,这种带有行政命令色彩的行业重组兼并还涉及到复杂的行业利益,如不同企业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主管。如果不是因为互补的需要和市场发展的需求走到一起,那么相互之间的资源调配、利益分配就会出现诸多纷争。一汽与华晨、上汽与南汽、广汽与长丰等重组,可以说少有成功的案例,重组双方之间龃龉不断,在此背景下的昌河事件,也就无法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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