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30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充分论证并补充说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是否切实可行。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