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IPO咨询 >> 新三板 >> 正文

11月中旬新三板扩容有望出台

 
 
 
    随着国务院近日明确提出要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市场关注已久的新三板扩容很有可能将加速,11月中旬扩容方案有望出台,而与之相对应的三类上市公司或将成为其中的受益者。

    在2011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的年度八大工作重点中,业内惯称的新三板扩容被放在年内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然而一段时间下来,新三板扩容的声音却是弱了下来。

    不过,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21.5%的历史高位,中小企业越来越难从大银行拿到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因此明显提高,造成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出现中小企业企业主外逃的现象增多的迹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呼声高涨。在此背景下,新三板扩容又重新回归人们的视线。

    由于新三板的定位,其可获得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IPO预期,使其成为市场资金追捧的新兴热点。三类股票有望分享新三板扩容带来的巨大利益,首先为高新园区类上市公司和拥有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创投概念公司,其次是承担代办转让及做市商功能的相关券商股。

    高新园区类上市公司方面,目前全国共有5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较大的高新园区首先进入新三板,如上海张江高新区、东湖高新[8.79 0.00%]区、苏州高新[5.49 3.58%]区、成都高新区等,所以上述高新区的相关上市公司,如张江高科[9.22 0.77%](600895)、东湖高新(600133)、苏州高新(600736)将因此受益。

    与此同时,新三板也为众多创投资金提供了更好的投资平台。有专家建议,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新三板应成为企业通向创业板、主板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应当“先上板,后上市”。由此可见,随着新三板的扩容,创投企业将获得新三板以及转板上市两个不同层面的投资机会。关注鲁信创投[20.39 1.29%](600783)等。

    由于新三板拟引入做市商制度,这也将成为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资料显示,新三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对券商而言就不仅仅是一次性的保荐承销费用,而是一项长期收入来源,利润将比较可观。比照美国的经验,做市商业务的利润一般占券商全部业务利润的40%-60%。由于股份托管的区域性特点,新三板所在地的当地券商相对来说更容易获得当地公司的做市商资格,如东北证券[18.42 -1.13%](000686)之于长春高新[39.65 0.48%](000661)区、长江证券[9.64 -1.73%](000783)之于武汉东湖高新(600133)区等,投资者不妨关注。



本文地址://ipo.askci.com/2011-10/17/17262497229415.shtml


相关数据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