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容在即,为争取进入首批“新三板”扩大试点名单,全国各地高新区竞相出台鼓励政策。日前,珠海高新区颁布实施《高新区鼓励企业改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暂行办法》,鼓励高新区企业改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高新区将对拟改制和挂牌“新三板”企业进行奖励和支持,最高奖励每年可达200万元。
据了解,“新三板”扩容蓄势待发,高新园区将率先受益。目前全国共有83个国家级高新区,其中40多个正竭力抢占这个进入资本市场的“新跑道”。珠海高新区实施资本强区战略,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推进企业上市,现有上市公司15家,还有大量后备上市企业。如能成为“新三板”扩容试点,后备上市企业可藉此进行股权转让和融资。因此,企业通过改制具备挂板条件,对今后进入资本市场或转板都十分有利。同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和发展,还将推动高新区“二次创业”。
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推出的鼓励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政策,适用于在高新区主园区内注册和纳税,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高新区将围绕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智能电网等主导产业,对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建立拟改制并挂牌“新三板”企业后备资源库,按照“培育一批、改制内核一批、挂牌一批”的要求重点培育,梯次推进。对重点企业将加强培训、引导、政策扶持和服务,推动企业规范运作,组织证券、法律和会计等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完成改制和内核等工作。
该负责人透露,具体扶持措施包括:对2010年起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启动券商内核的企业,区管委会以研发经费补助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对2011年6月1日起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通过主办券商内核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5万元;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挂牌两年内,按该企业对区财政贡献增加额的50%给予研发经费支持,年支持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鼓励区外企业进入高新区开展“新三板”挂牌工作。2011年6月1日起迁入并挂牌“新三板”企业,迁入3年内,按该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50%给予研发经费支持,年支持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
此外,对于拟改制和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审批、项目用地、房产过户、环境评价、税收证明、工商登记等方面的问题,高新区将主动协助解决,优先协助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申报国际、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优先提供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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