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4次会议于2015年6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及量化分配的确认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独立财务顾问补充披露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交易背景、华泰证券内部决策及风控程序,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相关监管规定,是否影响本次重组财务顾问的独立性。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