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11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三)衢州五洲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衢州五洲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底,申请人与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书》,合作建立660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总投预计230亿元。请申请人代表:(1)说明申请人是否已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是否存在违约风险;相关投资计划及投资金额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2)说明申请人投资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3)结合武穴项目投资期限、投资进度以及申请人同期经营情况,说明武穴项目是否经过合理论证,相关决策是否谨慎;(4)结合产业、“两高”等相关政策,说明武穴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说明武穴项目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是否分阶段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10月18日